常榮機械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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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  政策目的:常榮機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推動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,ISMS),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資訊作業環境,確保資料、系統、設備及網路安全,特訂定「資訊安全政策」(以下簡稱本政策),以確保資訊安全及提升服務品質,並達永續經營之目標。
2.    適用範圍:所有本公司之員工、合作夥伴或單位等,皆有責任遵循本政策。
3.    宣導標語:「資通安全,人人有責」。
4.    資安政策及資安目標:
4.1    本公司員工,均須簽署本公司「勞動契約書」、「網路資源使用條款」、「人事管理章程」,外部方參加本公司專案之組織及人員均須簽署「保密合約」,並遵守「國家機密保護法」、「營業秘密法」、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、「著作權法」、「刑法」、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、「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」及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等國家相關法規及客戶專案合約之要求,且不得發生洩密或違法事件。
4.2    委製、共同合作或專案資料之存取或異動,專案檔案均應設置存取權限,敏感(機密)資訊傳輸前必須先行加密。
4.3    資訊安全目標及量測:
4.3.1    機密性目標及量測指標:每年進行統計遭查獲洩漏機敏資料件數不得發生。
4.3.2    完整性目標及量測指標:每年進行統計回報資料遭竄改件數不得發生。
4.3.3    可用性目標及量測指標:每年進行統計連外主幹網路非預期中斷四小時件數不得超過二件。
4.3.4    適法性目標及量測指標:每年進行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作業檢驗,因違反「國家機密保護法」、「營業秘密法」、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、「著作權法」、「刑法」、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等國家相關法規件數不得發生。
4.3.5    員工於年度內需接受至少1小時資安認知課程訓練。
5.    政策審查:
5.1    本政策應至少每年評估審查一次,以符合政府相關法規之要求,並反映資訊科技之最新發展現況,確保資訊安全管理作業之有效性。
5.2    本政策須經管理委員會審查或管理代表核准,於公告日施行,並以書面、電子或其他方式通知所有員工及合作廠商或單位遵守,修正時亦同。